杭州居民用电收费标准

杭州的民用电费收费标准如下:

基本电价

第一档:年用电量在27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,电价为0.538元/千瓦时。

第二档:年用电量在2761至4800千瓦时部分,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.05元,即0.588元/千瓦时。

第三档:年用电量在480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,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.3元,即0.838元/千瓦时。

峰谷电价

高峰时段:第一档电量高峰电价为0.568元/千瓦时,第二、三档电量高峰电价为0.618元/千瓦时。

低谷时段:第一档电量低谷电价为0.288元/千瓦时,第二、三档电量低谷电价为0.338元/千瓦时。

合表用户

不满1千伏合表用户:电价为0.558元/千瓦时。

1-10千伏以上合表用户:电价为0.538元/千瓦时。

农村1-10千伏用户

电价为0.508元/千瓦时。

建议:

居民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习惯选择是否使用峰谷分时电价,以节省电费。

合表用户和非居民用户不享受峰谷电价政策。

具体电价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,建议定期关注浙江省发改委或杭州电力公司的最新公告。